根据《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钟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扶持方案的通知》(钟府办发〔2017〕102号)《钟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钟山区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专家对此次申报的4个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申报人杨贵华为苗族芦笙舞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进一步加强钟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现将杨贵华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李群、熊兆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张天德、张斌、周光美作为钟山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向社会公布。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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